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15〕10号
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研究,决定今年10月至12月份对我校各单位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工作在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具体组织实施验收。
二、验收范围
全校各基层单位(直属单位、机关工会除外)近两年来(2014年1月起)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其中对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复评验收;对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晋级验收;未进行验收的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相应的等级验收。
三、工作程序
1.基层单位自查自评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召开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迎接检查工作,要根据验收标准,自建自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有关资料归类整理,补充完善部门工会网页内容;
(2)写好共建家工作总结;
(3)进行教职工群众测评;
(4)在自查、自检、自评的基础上填好 “教工之家”申报表登记表;
(5)向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递交《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及《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2.部门工会网页检查
校工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查看部门工会网页,进行预评分,(部门工会网页应设置 5—8个子栏目,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包括“维护、建设、教育、参与”四大工会职能的要求,反映部门工会工作动态、消息、报道,展示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的风采,并将部门工会网页与学校工会网页链接)。
3.现场检查验收
由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校工会组成检查验收小组,采用听、查、看、谈的方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标准及考核依据》(试行)逐项评分。具体程序:
(1)听取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介绍支持开展共建家工作的情况;
(2)听取基层单位工会领导关于建家工作介绍和自评分说明;
(3)查验材料,查看教职工学习、工作活动场所及公开栏建设情况;
(4)检查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汇总并评分;
(5)检查验收小组向基层单位领导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4.考核、验收时,基层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一式八份)
(2)建家工作总结(一式八份);
(3)《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一式八份);
(4)教职工填写的《群众测评表》;
(5)《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6)建家及工会工作的各种文件、音像、图片、会议记录等资料和档案。
四、时间安排
1.各基层单位应于2015年11 月20日前将《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各一式一份)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工会邮箱;
2.2015年11月20日前,完善部门工会网页项目和内容。
3.校工会办公室组织对部门工会网页的检查,校共建家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等级情况,组织人员对各“教工之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1.验收总分80--84分可授予校级合格“教工之家” ,验收总分85分以上可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通过复评,继续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晋级,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
2.验收通过的单位,由校党委、校行政和校工会联合授牌,并予以表彰。为支持基层单位“教工之家”建设,对完成总结、申报及自评工作的单位下拨1000元的基础建设费。对验收通过,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5000元,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3000元,以上奖金作为部门工会建家专项经费。
3.凡评上校级以上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其党政工主要负责人方可被推荐参加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及校工会推荐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凡评上校级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该单位方可参加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单位评选。
附件一: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合格)“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附件三: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群众测评表
附件四: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
(校工会代章)
2015年10月8日
主题词:教工之家党政工共建检查验收通知
抄送:分管校领导共建家领导小组成员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
校工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
附件一:
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合格)“教工之家”
申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工会主席 | 是否享受同级副职待遇 | |||||||||||
教职工数 | 会员数 | 工会小组数 | 工会积极分子数 | |||||||||
申报何种荣誉称号 | 自评分数 | |||||||||||
工会组织及本单位获过何种荣誉称号 | ||||||||||||
共 建家领导小组申报意见 | 部门工会代章 |
附件:本单位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
附件二:
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
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具体要求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验收分 | 备注 |
一、坚持党政工共建的原则,形成建家合力,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 1、成立党政工共建领导机构(2) ★ 2、召开共建专题协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 联席会议,共建工作纳入计划,摆上议事日程(4) ★ 3、每年开展建家情况自查,年终有建家总结,并作为 向教代会报告的一项内容(2) 4、建家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2) ★ 5、部门行政给予建家经费支持(2) | 12 | |||
二、建立各项规范化的民主制度,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积极开展二级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工作,促进教代会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2) 2、教代会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 四项职权得到落实(8) 3、动员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广泛开展促进学校改 革和发展的献计献策活动(2) ★ 4、建立院(部)公开制度,监督到位,档案资料完备(2) 5、设有对外、对内公开栏,公开内容及时、真实(2) 6、院(系)务公开工作情况每年接受教代会审议(2) | 18 | |||
三、依照《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 ★ 1、宣传、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维 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8) ★2、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落实女教职工的“五期”保 健工作(3) | 11 |
具体要求 | 考核内容 | 标 准 分 | 自 评 分 | 验 收 分 | 备注 |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 l、逐年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2) 2、建立和实施“五必报”制度(1) 3、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筹措资金,认真做好扶 贫解困、互助互济、补充保险等各项工作(3) ★ 4、做好特困教职工建档立卡和“五必访”工作(2) 5、关心退休教职工工作(1) | 9 | |||
五、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 ★ l、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做到有领导、有目标、 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5) 2、支持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2) 3、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教学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4、每学期教职工活动日不少于3次,教职工参与广泛;积极发动教职工参加各类兴趣班(4)。 | 14 | |||
六、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 l、同级党组织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2) 2、有工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阵地(2) ★ 3、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或会员大会,会员对工会事务有知情、发表意见和监督的渠道(2) ★ 4、部门工会、工会小组积极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 动,做到有布置、有评比、有表彰。二级女工委积极开展活动。(3) 5、教职工入会率95%以上,并有一支占教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队伍(2) 6、按时完成校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档案资料规范(2)(附加分:近三年,在教代会提案、女工委巾帼文明岗、宣传信息工作获奖的单项加0.5分;在3届田径运动会、3届趣味运动会、篮球、智力80分、羽毛球、游泳、排球、女工委广播操等比赛中缺席的单项扣0.3分) ★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2) | 15(附加 分 另计) | ; | ||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发[1989]12号、闽委[2011]9号、闽工[2012]55号、闽工办〔2012〕73号等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落实工会干部待遇 | ★1、工会领导班子按时换届并经过民主选举产生(2) ★2、工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编制落实(2) 3、女教职工达25人以上,应建立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1) 4、工会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思想开拓,工作规范;工会干部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工作有创新,并取得实效(2) ★5、落实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2) 6、工会干部经过规范化岗位培训;积极创建学习型工 会组织(2) | 11 |
具体要求 | 考核内容 | 标 准 分 | 自 评 分 | 验 收 分 | 备注 |
八、民主评家 | ★建立会员评家制度。近两个年度的会员评家(评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副主席)满意率均在90%以上 | 5 | |||
对本次先进(合格)“教工之家”的职工满意率测评: 1、会员(代表)大会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 2、职工100人以下的单位抽样调查100%;职工101人~300人的单位抽样调查70%;★(凡职工认可率在80%以下的不能通过验收;90%以上的得5分;80%~89%的得2.5分) | 5 | ||||
考核验收总分 | 验收总分达到80~85分为合格“教工之家”, 85分以上为先进“教工之家” | 100 | |||
考核意见 | |||||
考核组人员名单 | |||||
考核验收时间 |
说明:
凡加“★”符号的项目为先进“教工之家”的必备条件,必须得满分。
解释:
1、“五必报”:(1)上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情况必报;(2)各级党、政、工有关教育、教职工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必报;(3)教职工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报;(4)教育工会年终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情况必报;(5)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恶性事故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必报。
2、“五期”保健:女教职工的经期、妊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健。
3、“五必访”:教职工生病住院、家庭纠纷、思想情绪波动、亲属死亡、办喜事必访。
附件三:
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群众测评表
序 号 | 测 评 内 容 | 是 | 否 |
1 | 本单位党政工领导是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 | ||
2 | 您对本单位工会工作是否满意 | ||
3 | 本单位是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 ||
4 | 本单位教代会是否发挥作用 | ||
5 | 您认为本单位是否符合校先进“教工之家”标准 | ||
注 | 第5条必答,其它可供参考,空格内可填 您想写内容 |
附件四:
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调查时间年月日
单 位 | 教工数 (人) | 被调查 人数 (人) | 被调查人数占教工总数% | 教工 认可率% | 得 分 | |
抽 查 要 求 | 教职工100人以下抽样调查100%;100人-300人抽样调查70%。 | |||||
经监督核实无误 工会(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