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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投稿:校工会  发布: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7-09-08  浏览次数:153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15〕10号

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研究,决定今年10月至12月份对我校各单位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工作在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具体组织实施验收。

二、验收范围

全校各基层单位(直属单位、机关工会除外)近两年来(2014年1月起)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其中对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复评验收;对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晋级验收;未进行验收的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相应的等级验收。

三、工作程序

    1.基层单位自查自评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召开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迎接检查工作,要根据验收标准,自建自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有关资料归类整理,补充完善部门工会网页内容;

2)写好共建家工作总结;

3)进行教职工群众测评;

4)在自查、自检、自评的基础上填好 “教工之家”申报表登记表;

5)向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递交《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及《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2.部门工会网页检查

校工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查看部门工会网页,进行预评分,(部门工会网页应设置 5—8个子栏目,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包括“维护、建设、教育、参与”四大工会职能的要求,反映部门工会工作动态、消息、报道,展示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的风采,并将部门工会网页与学校工会网页链接)。

    3.现场检查验收

由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校工会组成检查验收小组,采用听、查、看、谈的方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标准及考核依据》(试行)逐项评分。具体程序:

1)听取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介绍支持开展共建家工作的情况;

2)听取基层单位工会领导关于建家工作介绍和自评分说明;

3)查验材料,查看教职工学习、工作活动场所及公开栏建设情况;

4)检查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汇总并评分;

5)检查验收小组向基层单位领导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4.考核、验收时,基层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一式八份)

2)建家工作总结(一式八份);

3)《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一式八份);

4)教职工填写的《群众测评表》;

5)《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6)建家及工会工作的各种文件、音像、图片、会议记录等资料和档案。

四、时间安排

    1.各基层单位应于2015年11 月20日前将《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各一式一份)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工会邮箱;

    2.2015年11月20日前,完善部门工会网页项目和内容。

    3.校工会办公室组织对部门工会网页的检查,校共建家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等级情况,组织人员对各“教工之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1.验收总分80--84分可授予校级合格“教工之家” ,验收总分85分以上可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通过复评,继续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晋级,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

    2.验收通过的单位,由校党委、校行政和校工会联合授牌,并予以表彰。为支持基层单位“教工之家”建设,对完成总结、申报及自评工作的单位下拨1000元的基础建设费。对验收通过,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5000元,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3000元,以上奖金作为部门工会建家专项经费。

    3.凡评上校级以上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其党政工主要负责人方可被推荐参加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及校工会推荐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凡评上校级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该单位方可参加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单位评选。

附件一: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合格)“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附件三: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群众测评表

附件四: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

(校工会代章)

                                 2015年10月8日

主题词:教工之家党政工共建检查验收通知

送:分管校领导共建家领导小组成员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

校工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      

附件一:

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合格)“教工之家”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时间:

工会主席


是否享受同级副职待遇


教职工数


会员数


工会小组数


工会积极分子数


申报何种荣誉称号


自评分数


工会组织及本单位获过何种荣誉称号


建家领导小组申报意见

  部门工会代章

附件:本单位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

附件二:

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

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具体要求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验收分

备注

一、坚持党政工共建的原则,形成建家合力,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1、成立党政工共建领导机构(2

 2、召开共建专题协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

联席会议,共建工作纳入计划,摆上议事日程(4

 3、每年开展建家情况自查,年终有建家总结,并作为

向教代会报告的一项内容(2

 4、建家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2

 5、部门行政给予建家经费支持(2

12




二、建立各项规范化的民主制度,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积极开展二级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工作,促进教代会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2

2、教代会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

四项职权得到落实(8

3、动员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广泛开展促进学校改

革和发展的献计献策活动(2

 4、建立院(部)公开制度,监督到位,档案资料完备(2

 5、设有对外、对内公开栏,公开内容及时、真实(2

 6、院(系)务公开工作情况每年接受教代会审议(2

18




三、依照《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1、宣传、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维

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8)

2、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落实女教职工的“五期”保

健工作(3

11




具体要求

备注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l、逐年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2

 2、建立和实施“五必报”制度(1

   3、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筹措资金,认真做好扶

贫解困、互助互济、补充保险等各项工作(3

 4、做好特困教职工建档立卡和“五必访”工作2

 5、关心退休教职工工作(1

9




五、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l、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做到有领导、有目标、

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5

 2支持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2)

3、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教学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4、每学期教职工活动日不少于3次,教职工参与广泛;积极发动教职工参加各类兴趣班(4)。

14




六、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l同级党组织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不少于2(2)

2、有工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阵地(2

 3、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或会员大会,会员对工会事务有知情、发表意见和监督的渠道(2

 4、部门工会、工会小组积极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

动,做到有布置、有评比、有表彰。二级女工委积极开展活动。(3

5教职工入会率95%以上,并有一支占教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队伍(2)

6、按时完成校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档案资料规范(2)(附加分:近三年,在教代会提案、女工委巾帼文明岗、宣传信息工作获奖的单项加0.5分;在3届田径运动会、3届趣味运动会、篮球、智力80分、羽毛球、游泳、排球、女工委广播操等比赛中缺席的单项扣0.3分)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2)

15(附加

另计)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发[1989]12号、闽委[2011]9号、闽工[2012]55号、闽工办〔2012〕73号等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落实工会干部待遇

1、工会领导班子按时换届并经过民主选举产生(2

2工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编制落实(2

3、女教职工达25人以上,应建立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1

4、工会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思想开拓,工作规范;工会干部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工作有创新,并取得实效(2

5、落实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2

  6、工会干部经过规范化岗位培训;积极创建学习型工

会组织(2

11




具体要求

备注

八、民主评家

★建立会员评家制度。近两个年度的会员评家(评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副主席)满意率均在90%以上

5




对本次先进(合格)“教工之家”的职工满意率测评:

1、会员(代表)大会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

2、职工100人以下的单位抽样调查100%;职工101人~300人的单位抽样调查70%;★(凡职工认可率在80%以下的不能通过验收;90%以上的得5分;80%~89%的得2.5分)

5




考核验收总分

验收总分达到80~85分为合格“教工之家”,

           85分以上为先进“教工之家”

100




考核意见


考核组人员名单


考核验收时间


说明:

凡加”符号的项目为先进“教工之家”的必备条件,必须得满分。

解释:

    1“五必报”:(1)上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情况必报;(2)各级党、政、工有关教育、教职工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必报;(3)教职工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报;(4)教育工会年终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情况必报;(5)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恶性事故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必报。

    2“五期”保健:女教职工的经期、妊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健。

3“五必访”:教职工生病住院、家庭纠纷、思想情绪波动、亲属死亡、办喜事必访。

附件三:

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群众测评表

序 号

测    评     内    容

1

本单位党政工领导是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



2

您对本单位工会工作是否满意



3

本单位是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4

本单位教代会是否发挥作用



5

您认为本单位是否符合校先进“教工之家”标准















第5条必答,其它可供参考,空格内可填

您想写内容



附件四:

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调查时间

单    位

教工数

(人)

被调查

人数

(人)

被调查人数占教工总数%

教工

认可率%

得  分







教职工100人以下抽样调查100%;100人-300人抽样调查70%。

经监督核实无误

工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