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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投稿:校工会  发布: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7-09-08  浏览次数:215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15〕10号

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直属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职工之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经研究,决定今年10月至12月份对我校各单位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检查考核、晋级及复评验收工作在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具体组织实施验收。

二、验收范围

全校各基层单位(直属单位、机关工会除外)近两年来(2014年1月起)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其中对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复评验收;对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进行晋级验收;未进行验收的单位,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相应的等级验收。

三、工作程序

    1.基层单位自查自评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召开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迎接检查工作,要根据验收标准,自建自查,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有关资料归类整理,补充完善部门工会网页内容;

(2)写好共建家工作总结;

(3)进行教职工群众测评;

(4)在自查、自检、自评的基础上填好 “教工之家”申报表登记表;

(5)向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递交《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及《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2.部门工会网页检查

校工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查看部门工会网页,进行预评分,(部门工会网页应设置 5—8个子栏目,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包括“维护、建设、教育、参与”四大工会职能的要求,反映部门工会工作动态、消息、报道,展示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的风采,并将部门工会网页与学校工会网页链接)。

    3.现场检查验收

由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校工会组成检查验收小组,采用听、查、看、谈的方式,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标准及考核依据》(试行)逐项评分。具体程序:

(1)听取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介绍支持开展共建家工作的情况;

(2)听取基层单位工会领导关于建家工作介绍和自评分说明;

(3)查验材料,查看教职工学习、工作活动场所及公开栏建设情况;

(4)检查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汇总并评分;

(5)检查验收小组向基层单位领导反馈现场检查情况。

    4.考核、验收时,基层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一式八份)

(2)建家工作总结(一式八份);

(3)《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一式八份);

(4)教职工填写的《群众测评表》;

(5)《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6)建家及工会工作的各种文件、音像、图片、会议记录等资料和档案。

四、时间安排

    1.各基层单位应于2015年11 月20日前将《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各一式一份)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工会邮箱;

    2.2015年11月20日前,完善部门工会网页项目和内容。

    3.校工会办公室组织对部门工会网页的检查,校共建家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申报的等级情况,组织人员对各“教工之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将于2015年12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1.验收总分80--84分可授予校级合格“教工之家” ,验收总分85分以上可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通过复评,继续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已经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验收总分在85分以上可予以晋级,授予校级先进“教工之家”。

    2.验收通过的单位,由校党委、校行政和校工会联合授牌,并予以表彰。为支持基层单位“教工之家”建设,对完成总结、申报及自评工作的单位下拨1000元的基础建设费。对验收通过,获得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5000元,获得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奖励3000元,以上奖金作为部门工会建家专项经费。

    3.凡评上校级以上先进“教工之家”的单位,其党政工主要负责人方可被推荐参加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及校工会推荐评选的各类先进个人;凡评上校级合格“教工之家”的单位,该单位方可参加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单位评选。

附件一: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合格)“教工之家”申报登记表

附件二: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验收考评表

附件三: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群众测评表

附件四: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

(校工会代章)

                                 2015年10月8日

主题词:教工之家党政工共建检查验收通知

抄送:分管校领导共建家领导小组成员党政办组织部人事处

校工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印      

附件一:

福建工程学院先进(合格)“教工之家”

申报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工会主席


是否享受同级副职待遇


教职工数


会员数


工会小组数


工会积极分子数


申报何种荣誉称号


自评分数


工会组织及本单位获过何种荣誉称号


共

建家领导小组申报意见

  部门工会代章

附件:本单位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总结

附件二:

福建工程学院“教工之家”

考核验收评分细则

具体要求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验收分

备注

一、坚持党政工共建的原则,形成建家合力,把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1、成立党政工共建领导机构(2)

★ 2、召开共建专题协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

联席会议,共建工作纳入计划,摆上议事日程(4)

★ 3、每年开展建家情况自查,年终有建家总结,并作为

向教代会报告的一项内容(2)

 4、建家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2)

★ 5、部门行政给予建家经费支持(2)

12




二、建立各项规范化的民主制度,实现教职工对学校事务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积极开展二级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工作,促进教代会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2)

2、教代会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议决定、评议监督

四项职权得到落实(8)

3、动员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广泛开展促进学校改

革和发展的献计献策活动(2)

★ 4、建立院(部)公开制度,监督到位,档案资料完备(2)

 5、设有对外、对内公开栏,公开内容及时、真实(2)

 6、院(系)务公开工作情况每年接受教代会审议(2)

18




三、依照《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 1、宣传、贯彻《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维

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8)

★2、定期组织教职工体检,落实女教职工的“五期”保

健工作(3)

11




具体要求

考核内容

标

准

分

自

评

分

验

收

分

备注

四、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l、逐年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2)

 2、建立和实施“五必报”制度(1)

   3、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筹措资金,认真做好扶

贫解困、互助互济、补充保险等各项工作(3)

★ 4、做好特困教职工建档立卡和“五必访”工作(2)

 5、关心退休教职工工作(1)

9




五、以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 l、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活动,做到有领导、有目标、

有检查、有评比、有奖励(5)

 2、支持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2)

3、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教学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

★4、每学期教职工活动日不少于3次,教职工参与广泛;积极发动教职工参加各类兴趣班(4)。

14




六、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l、同级党组织每年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2)

2、有工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阵地(2)

★ 3、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或会员大会,会员对工会事务有知情、发表意见和监督的渠道(2)

★ 4、部门工会、工会小组积极开展建设“教工小家”活

动,做到有布置、有评比、有表彰。二级女工委积极开展活动。(3)

5、教职工入会率95%以上,并有一支占教职工总数30%以上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队伍(2)

6、按时完成校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档案资料规范(2)(附加分:近三年,在教代会提案、女工委巾帼文明岗、宣传信息工作获奖的单项加0.5分;在3届田径运动会、3届趣味运动会、篮球、智力80分、羽毛球、游泳、排球、女工委广播操等比赛中缺席的单项扣0.3分)

★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2)

15(附加

分

另计)



;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发[1989]12号、闽委[2011]9号、闽工[2012]55号、闽工办〔2012〕73号等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落实工会干部待遇

★1、工会领导班子按时换届并经过民主选举产生(2)

★2、工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编制落实(2)

3、女教职工达25人以上,应建立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1)

4、工会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思想开拓,工作规范;工会干部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工作有创新,并取得实效(2)

★5、落实工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2)

  6、工会干部经过规范化岗位培训;积极创建学习型工

会组织(2)

11




具体要求

考核内容

标

准

分

自

评

分

验

收

分

备注

八、民主评家

★建立会员评家制度。近两个年度的会员评家(评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副主席)满意率均在90%以上

5




对本次先进(合格)“教工之家”的职工满意率测评:

1、会员(代表)大会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

2、职工100人以下的单位抽样调查100%;职工101人~300人的单位抽样调查70%;★(凡职工认可率在80%以下的不能通过验收;90%以上的得5分;80%~89%的得2.5分)

5




考核验收总分

验收总分达到80~85分为合格“教工之家”,

           85分以上为先进“教工之家”

100




考核意见


考核组人员名单


考核验收时间


说明:

凡加“★”符号的项目为先进“教工之家”的必备条件,必须得满分。

解释:

    1、“五必报”:(1)上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情况必报;(2)各级党、政、工有关教育、教职工工作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必报;(3)教职工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必报;(4)教育工会年终工作总结、年初工作计划及重要活动情况必报;(5)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恶性事故及侵犯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必报。

    2、“五期”保健:女教职工的经期、妊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保健。

3、“五必访”:教职工生病住院、家庭纠纷、思想情绪波动、亲属死亡、办喜事必访。

附件三:

福建工程学院基层单位“教工之家”群众测评表

序 号

测    评     内    容

是

否

1

本单位党政工领导是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



2

您对本单位工会工作是否满意



3

本单位是否推行校务公开制度



4

本单位教代会是否发挥作用



5

您认为本单位是否符合校先进“教工之家”标准















注

第5条必答,其它可供参考,空格内可填

您想写内容



附件四:

基层单位教工之家教职工意见调查汇总表

调查时间年月日

单    位

教工数

(人)

被调查

人数

(人)

被调查人数占教工总数%

教工

认可率%

得  分







抽

查

要

求

教职工100人以下抽样调查100%;100人-300人抽样调查70%。

经监督核实无误

工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