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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党政工“共建家”先进、合格单位的决定
投稿:校工会  发布: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6-06-29  浏览次数:144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文件

闽工院工〔2016〕9

关于表彰党政工“共建家”先进、合格单位的决定

各学院党委、各单位、各部门:

近三年以来,我校各二级单位党政工组织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单位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的实施办法》(闽工院委〔200612号)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党政工“共建家”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推进了学校民主建设、科学发展、依法治校和工会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根据《关于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工院工〔201510号)精神,校工会与校共建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验收单位进行了走访、验收。采用听、查、看、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活动场所建设、特色情况等进行现场验收。鼓励各部门工会继续进一步配合好学校和部门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建设成为党政组织欢迎、广大教职工热爱的“教工之家”。对不足之处,提出了建议意见。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党政工“共建家”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授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等3家单位校级“先进教工之家”称号,授予人文学院等6家单位校级“合格教工之家”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新佳绩;希望全校各级党政工组织和工会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我校党政工共建家水平,为构建和谐校园、加快我校发展和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先进教工之家、合格教工之家名单

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领导小组

(校工会代章)

2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