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度“巾帼文明示范岗”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
“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决定
各部门工会:
为推动我校“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女教职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经部门工会民主推荐,校女职工委员会评选,校工会审议通过,校工会女工委决定授予:管理学院工程造价教研室、文化传播系新闻学教研室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等3个单位为先进“巾帼文明示范岗”;数理系物理教研室、外语系第三教研室、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交通运输系工业工程教研室、思政部基础教研室等5个单位为创先进“巾帼文明示范岗”。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的单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创造新的业绩,为学校工会女工工作奉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倡议全校女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爱岗敬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推动 “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再上新台阶,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福建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