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材料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系部)、各部门工会: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基层单位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工院工【2007】2号)的精神,经研究,校党政工共建家领导小组拟于10月下旬开始,对各基层单位开展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工会按照(闽工院工【2007】2号)文件的精神,根据检查验收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相关工作。
2、各基层单位务必于
3、本次检查验收的结果,校党政工共建家领导小组将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并按闽工院工【2007】2号文的规定,对被评为优秀或者合格的单位(部门)进行奖励。
4、各单位检查验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对本次未申报参加检查验收的基层单位,校党政工共建家领导小组也将派员对该单位建家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希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校党政工共建家领导小组
2007、10、15